网站公告 证件查询

青岛执行“认房不认贷”

时间:2023-09-19 16:20:10责任编辑:仝宗莉阅读

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9月19日,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金融监管局青岛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青岛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指出,家庭住房套数由各级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内容来源:界面新闻

最新内容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为"财经新闻网"的作品,均为转载或摘编其它媒体,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版权声明| 招聘英才| 管理团队| 删稿指南| 广告合作| 管理条例| 人员查询| 律师顾问

鄂ICP备2021021926号 鄂公网安备42010805432363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RUANWENDASH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