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是否与*ST庞大存在输送利益情况
众泰汽车收深交所关注函,要求其就是否与*ST庞大存在输送利益,*ST庞大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利益侵占的情形。
公告显示,近日,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庞大”)触及交易类退市条件,已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ST庞大与众泰汽车的第一大股东均为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ST庞大与众泰汽车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黄继宏。
5月18日,上交所对*ST庞大发出《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函中提及有投诉举报称*ST庞大“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向实控人黄继宏控制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整车及零部件的总额不超过10亿元,涉嫌控股股东利益侵占”。
次日,*ST庞大公告年度股东大会取消审议《关于与关联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6月1日,众泰汽车披露黄继宏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对于上述情况,深交所要求众泰汽车核查并说明以下事项:
首先,说明最近三年及一期众泰汽车与*ST庞大的各类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内容、金额及占同类交易比重、交易价格、交易支付方式、期末往来款科目及余额等,并详细分析上述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其次,结合上述的回复,说明*ST庞大是否向众泰汽车输送利益,*ST庞大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利益侵占的情形;
第三,结合众泰汽车目前在手订单情况,说明*ST庞大取消审议与众泰汽车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是否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四,说明2022年末众泰汽车对*ST庞大的应收款项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分析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并说明截至目前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可收回情况;
第五,结合众泰汽车目前的股权和表决权结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提名控制情况以及黄继宏在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体系的持股及任职情况,说明黄继宏能否对众泰汽车实施有效控制,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变更风险;
第六,其他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内容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