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股份三撤IPO,三年分红1.45亿元
瑞财经 王敏 近日,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股份”)深市创业板IPO终止,因其及保荐人海通证券撤单。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招股书显示,中超股份主要从事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以超细氢氧化铝为代表的低烟无卤阻燃材料,以及以特种氧化铝、勃姆石为代表的锂电池涂覆材料等。
据悉,中超股份最早于2019年6月示好创业板,但被抽中现场检查,随即主动撤回上市材料;2020年10月转战科创板,又因为科创属性不够突出,2021年1月主动撤单。
8个月后中超股份开始筹备重回创业板IPO。2021年9月开启尽职调查,2022年1月开始辅导,2023年5月完成辅导后于6月6日递表,期间5度更新招股书。
5年时间3次冲击IPO,如果没有实质性障碍,的确没理由主动撤单。
招股书显示,2021年-2023年,中超股份筹备上市过程中所产生的审计费、律师费等,以及业务专家咨询费合计749.33万元。
首轮问询中,深交所曾要求说明在中介机构及主要签字人员未发生变动、财务数据未发生变动的情况下,保荐人尽职调查及辅导用时超过1年半的原因,但并未在二轮时追问。
从前两轮问询来看,深交所重点关注的问题包括前2次申报撤回的原因;公司营收、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历史沿革及实控人认定;成长性创新性等。
值得一提的是,中超股份存在IPO前大额分红的情况。计划将12.40亿元募资中2.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另一面,是2021-2023年,中超股份合计现金分红1.45亿元,是同期净利润的34%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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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预审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