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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十大黑榜上市公司”投票开启!这些公司上榜!

时间:2024-12-15 15:00:24责任编辑:宁古薄阅读

2024 年十大黑榜上市公司候选名单出炉

紫天科技、卓朗科技等20 家公司“上榜”

为了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权益,助力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建设,自11 月16 日起,由《大众证券报》举办的第十四届(2024 年)十大黑榜上市公司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同时向广大读者征集黑榜公司候选名单。根据征集结果并征求专家意见,共有20 家上市公司入围候选名单。本次活动采用读者推荐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将在明年1 月份最终评选出“2024 年十大黑榜上市公司”。

投票窗口

上榜理由: 拒不配合监管遭立案调查却不披露

公司全称: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今年5 月起,在收到深交所的年报问询函后,紫天科技董事长( 代行董秘) 宋庆便先后以个人身体不适、不负责具体回函工作等为由拒绝与深交所进行实质性沟通。深交所、福建证监局相继对信披事项表示高度关注,公司三位独董亦向公司发去《督促函》,建议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此,公司不但未进行整改、及时对问询函进行回复,反而在信披方面再度“摆烂”,累计13 次延期回复深交所的年报问询函。

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并于9 月6 日向公司下发《调查通知书》和《立案告知书》。9 月7 日,深交所对紫天科技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就相关事项履行信披义务。

直到10 月28 日,紫天科技才披露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涉嫌拒绝、阻碍执法,以及LIXIANG (李想)、宋庆、李琳涉嫌拒绝、阻碍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LIXIANG (李想)、宋庆、李琳进行立案。

上榜理由: 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或被强制退市

公司全称: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4 年10 月30 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19 年至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7 条、第9.5.8 条,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申请停牌。

上榜理由

“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被罚逾2100万元

公司全称: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10 月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国美通讯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国美通讯2020 年度参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开展的苹果手机、康佳彩电、华为手机贸易业务,该贸易业务存在合同闭环和资金闭环,为虚假的购销业务。国美通讯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2020 年度营业收入57823.56 万元、营业成本57459.25 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61.53% 、营业成本的62.18% 。国美通讯2021 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等会计处理不当。2023 年4 月29 日,国美通讯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对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2021 年国美通讯净利润错报金额为1962.98 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利润比例为38.35% 。

国美通讯2020 年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虚假贸易业务收入数据,公司2020 年1 月至9 月确认的虚假贸易业务收入为57823.5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6.21% 。2021 年3 月证监会批准了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申请,即向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6560.01 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京美电子智能终端生产线改造项目。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

因此,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156 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70 万元至300 万元不等的罚款,其中有3 人被采取10 年市场禁入措施。

04 未名医药(002581)

上榜理由: 存在多项严重信披违规行为

公司全称: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8 月1 日,未名医药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存在多项严重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经过调查,未名医药的信披存在两项问题:一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非经营性关联交易。2018 年2 月至2019 年7 月期间,潘爱华作为未名医药实际控制人,指使未名医药向关联方划转资金,并对相关交易进行隐瞒,导致未名医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及合同履行的重大进展。

需要提及的是,上述非经营性关联交易的累计发生额约为9.54 亿元。其中,有两笔关联交易值得关注,第一笔是未名医药下属子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等方式,为潘爱华实控的北大未名偿还4.2 亿元的债务。第二笔是2018 年2 月,厦门未名医药以预付采购款名义,通过相关公司银行账户,向股东王和平银行账户转入1800 万元。

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未名医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10 万元罚款。此外,三名主要责任人被处以超百万元罚款及市场禁入措施。

上榜理由: 年报虚假记载被处罚后又被立案

公司全称: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11 月1 日晚,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锦州港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2018 年至2021 年,锦州港与上述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2018 年至2021 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对此,证监会决定对ST 锦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 万元罚款,对6 名相关负责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其中,徐健、刘辉作为公司的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由于违法行为恶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10 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

年报虚假记载被处罚后,ST 锦港又被立案调查。11 月1 日晚,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此外,公司还收到公安机关及相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锦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先生、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女士、原董事长徐健先生、原董事鲍晨钦女士、副总裁宁鸿鹏先生及副总裁曹成先生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06 晨鸣纸业(000488)

上榜理由: 公司债务逾期且大规模停产

公司全称: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11 月19 日晚间,晨鸣纸业披露《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截至11 月18 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逾期的债务本息金额合计18.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1% 。公司为子公司相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应逾期金额为5.74 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4%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数量为65 个,占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总数的8.47% ,被冻结银行账户中的冻结金额累计6483.7 万元。

三季度以来,公司主要产品价格特别是白卡纸价格持续走低,公司经营亏损严重,叠加部分金融机构压缩公司贷款规模,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紧张。为减少亏损,公司寿光基地1 条白卡纸生产线、1 条文化纸生产线和1 条铜版纸生产线,湛江基地化学浆生产线、1 条文化纸生产线和1 条白卡纸生产线,江西基地及吉林基地临时停产,停机浆、纸产能703 万吨,占总产能的71.7% ,影响月度浆纸产量约58 万吨、纸销量约35 万吨。

上榜理由: 连续十年年报造假

公司全称: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3 月28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查明,公司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2012 年至2022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 万元罚款;对杨学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 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 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000 万元罚款;对崔航、吕卫团、王鹏、陈曦、刘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 万元罚款; 对孙向东、陈刚、何云、林楠、武惠忠、王岚、李丽琴、李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 万元罚款。另外,对杨学平采取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崔航、王鹏采取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榜理由: 官司缠身涉案金额巨大

公司全称: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情况概述

上榜理由: 连续五年隐瞒负债虚假平账

公司全称: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复旦复华于8 月5 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前的3 月18 日,复旦复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2013 年至2017 年间,复旦复华为解决参股公司上海高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复华中日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历史宕账,账外累计向公司建筑承包商舜杰建设( 集团) 有限公司借款7500 万元,虚假平账,其中2000 万元债务于2023 年11 月已被生效司法裁判文书确认,5500 万元处于诉讼程序。2023 年6 月,复旦复华根据一审判决书,计提2000 万元预计负债,全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上海证监局认定,复旦复华上述隐瞒负债、虚假平账、不当会计确认等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2013 年至2023 年期间的定期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决定对复旦复华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上榜理由: 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

公司全称: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今年7 月7 日,普利制药披露,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普利制药立案。公司表示,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若后续经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因未按期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普利制药及相关当事人此前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今年4 月,普利制药还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海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普利制药2021 年、2022 年年报中营收、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要求其对相关年度营收、利润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自查,随后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11 月26 日,深交所下发对普利制药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因未按期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深交所对普利制药及公司多位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批评的处分。

11 同德化工(002360)

上榜理由: 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公司全称: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今年8 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同德化工被证监会立案。11 月20 日,同德化工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23 年8 月30 日,同德化工与广东宏大签署《关于转让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框架协议》,约定上市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同蒙化工100% 股权全部转让给广东宏大或广东宏大指定的第三方,转让价格为2 亿元。同日,同德化工与广东宏大签订《质押合同》,办理了同蒙化工100% 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收取广东宏大1.2 亿元履约保证金。

8 月31 日,同德化工决定终止与广东宏大的股权转让交易。2023 年9 月4 日至9 月9 日,同德化工向广东宏大发送《协议终止通知函》并办理了退回履约保证金等事项。

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引发同德化工与广东宏大的民事诉讼。2024 年7 月8 日,内蒙古呼和浩特中院一审判决,驳回双方的诉讼请求,《民事判决书》载明,《框架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且已经在2023 年9 月4 日解除。

山西证监局指出,同德化工此次转让同蒙化工100% 股权预计产生利润1.77 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96.15% ,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重大事件,但同德化工未按规定披露前述框架协议有关信息,直至2024 年1 月30 日发布《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诉讼传票的公告》时,才予以提及。

12 ST新亚(002388)

上榜理由: 因年报虚增利润被“ST”

公司全称: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 年11 月11 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据告知书载明的内容,今年1 月10 日,新亚制程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新亚制程及其时任实控人、董事徐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有两点:一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虚增利润总额。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3 日海智能(002313)

上榜理由: “摘星脱帽”后九个月又被立案调查

公司全称: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2024 年8 月2 日晚间,公司公告称,于当日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此前,深交所已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认定公司在重大诉讼和仲裁未及时披露等方面存在违规事实。在公告披露后的首个交易日(8 月5 日) ,公司股价“一字”跌停。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于2023 年11 月3 日才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2023 年7 月,日海智能曾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过一次。“摘星脱帽”后至今不过九个月时间,公司又被立案调查。

11月30日,公司公告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深圳中院对李琪、徐周等22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在本案中,上述22名原告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金额为2112.15万元(含部分原告变更诉请标的金额),一审法院判决公司应当向原告支付的赔偿金额合计为1014.65万元。

上榜理由: 伪造交付资料虚增收入

公司全称: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10 月12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广汇物流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94 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65% ,虚增营业成本20.13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22 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52% ;2023 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5 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 ,虚增营业成本1.94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559.78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 。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 万元罚款;对杨铁军等9 位时任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80 万元至250 万元不等的罚款,其中杨铁军还被采取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榜理由: 多项违规致股票被“戴帽”

公司全称: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根据ST 先河11 月30 日披露的《公司及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公司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90 万元罚款。

控股股东清利新能源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基本情况”部分存在虚假记载;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部分存在重大遗漏。河北证监局决定对清利新能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 万元罚款。

李玉国2022 年4 月6 日至5 月4 日期间,就收购先河环保事宜,与清利新能源除公开披露的3 份协议外,还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等5 份协议,对股份转让价格和表决权委托事项进行了补充约定,但其未披露上述5 份协议,存在重大遗漏。河北证监局决定对李玉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 万元罚款。

因沈超作为先河环保时任董秘、财务总监,陈荣强作为时任董事、总经理,知悉先河环保上述违法行为,仍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2022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违反《证券法》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沈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 万元罚款;对陈荣强给予警告,并处以70 万元罚款。

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自11 月12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先河环保”变更为“ST 先河”。

上榜理由: 连续六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全称: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4 月10 日,上实发展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实发展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2016 年至2021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实发展不晚于2021 年12 月15 日知悉,公司可能因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应收类账款存在不可收回等风险而发生经营业绩亏损,但上实发展直至2022 年1 月12 日才在临时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2016 年至2021 年,上实龙创时任董事长曹文龙组织、授意、默许相关人员通过虚构合同、虚增业务实施进度、实施空转自循环贸易等方式,虚增上实龙创2016 年至2021 年收入、利润金额,导致上实发展2016 年至2021 年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收入47.22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14 亿元。

17 ST摩登(002656)

上榜理由: 三项信披违规受处罚

公司全称: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2 月26 日晚间,ST 摩登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经查明,公司存在三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2021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未按期披露2022 年年报。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80 万元罚款; 对林毅超给予警告,并处以260 万元罚款; 对魏勇给予警告,并处以130 万元罚款; 对翁文芳给予警告,并处以100 万元罚款; 对陈凯敏给予警告,并处以50 万元罚款,以上拟罚款金额合计1120 万元。

上榜理由: 3年虚增收入逾10亿元

公司全称: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11 月25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新智认知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 年至2021 年,新智认知旗下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新智认知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等7 家子公司与深圳达闼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浙江金之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依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9 家公司开展系统集成、产品销售业务时,在部分项目合同未实际执行,产品未真实流转交付的情况下确认收入,相关销售业务回款不真实。上述行为造成新智认知2019 年年报、2020 年年报、2021 年年报中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数据虚假记载。

其中,2019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8.82 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为27.34%, 虚增利润总额9971.69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为43.70% ;2020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6814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为5.80%, 虚增利润总额1768.34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为26.34% ;2021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6882.55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为7.35%, 虚增利润总额1405.58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为159.81% 。

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 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50 万元至430 万元不等的罚款。

上榜理由: 隐瞒业务实质虚增营收被罚

公司全称: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11 月6 日,公司公告称,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高慷,时任董事、总经理李继宏,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申畅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浩丰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年,浩丰科技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华航无线电测量研究所、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航空管系统装备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上述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浩丰科技在上述业务中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浩丰科技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浩丰科技时任董事、总经理李继宏,将案涉资金融通业务引入公司,并负责具体实施,故意隐瞒业务实质。时任董事长高慷,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申畅,未充分关注案涉资金融通业务的商业实质。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上榜理由: 多项保荐业务领罚单

公司全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概述

今年以来,海通证券连续收到多张罚单,涉及沃得农机、中核钛白、格力地产、科利德等IPO 项目或其它事项。

4 月19 日,海通证券等参与中核钛白实控人违规套利的处罚方案公布,海通证券被罚没约776 万元。5 月8 日,上交所发布的一份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因海通证券在保荐科利德上市的过程中,存在“保荐核查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和“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对其及2 名保荐代表人予以通报批评。

此外,海通证券还披露了两起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一起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及金额5.98 亿元,目前处于二审阶段。另一起为民间借贷纠纷,涉资3000 万元,已有一审判决,海通证券子公司需偿还本金及利息。

投票方法:

二、微信投票。大众证券报(ID :justdzzq )、董秘第一圈(ID:dmq1st) 。

三、邮件投票。投资者可将投票发邮件至caifang@dzzq.com.cn 。

四、微博投票。新浪微博:@ 大众证券报、@ 公司报道。

注意事项:每位投资者只能投票一次,所选公司不能超过10家。投票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内容来源:大众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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